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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由谁考察

被宣告缓刑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对其予以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


因为缓刑犯不予关押而在社会上,有工作的要回自己的工作单位继续工作或者回到农村参加生产劳动,基层组织如街道、居委会或者村委会或者其所在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管理好缓刑犯,包括对他们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他们好好改造。


公安机关对其进行考察,要依照本法第七十五条和第七十七条规定的内容予以考察。



最新修订: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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