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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韩进船公司破产

这与韩进船公司破产了吗无关,虽然,货主(托运人)持有贵司提单,理论上有以“提货不能”或“推定货物灭失”为由向货代公司索赔货值损失,但是,“提货不能”也可能是暂时的,“推定货物灭失”的认定也存在较大变数,毕竟因船东破产扣货而并非货物失踪等,货物暂不存在实质性的灭失。因此,货主与货代之间的利益并非必然对立的,货主凭借以货代单向货代公司置换的船东单向扣船扣货所在地寻求法律救济(如保证金置换货物等)甚至是更为快速、有效的解决方案。因此,本律师不赞同货主在被扣货时不作个案分析的向货代公司索赔,同时,货代公司不能采取逃避态度与货主对抗,应引导货主寻求更佳的解决方案,也避免了自己承担被诉风险。
最新修订: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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