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
当事人符合
户口所在地的宅基地申(请)批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申请宅基地; 2、具体的条件,各地存在差异,当事人应带上本人的
身份证、户口本等,事先咨询户口所在地的村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河北省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以河北省为例,供参考): 第七条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因子女
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第九条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一)年龄
未满十八岁的; (二)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三)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