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继承是按法律规定的程序,把被
继承人的遗产转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继承同时又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的房产应在进行公证后才能进行权属登记。
房产继承必须办理公证。理由如下: 建设部和司法部在1991年8月31日联合发出了《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其中第二条规定:
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
遗嘱公证书和
遗嘱继承权公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如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
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2、遗嘱继承也需公证才能过户 原房主故去后,房产继承一般分为
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方法。
房屋遗产继承首先要确定继承人。要先看有没有遗嘱,有没有指定特定的继承人。如果有指定特定的继承人,那么指定的继承人就为立遗嘱人所拥有的房屋的继承人。如果没有立遗嘱,则按照法定的
继承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时候,第二顺序继承人才能继承。 根据《
北京市房屋登记工作规范》对房屋继承的所需材料的规定,除了登记申请书、
身份证明、
房产证、房产平面图等材料外,还需要证明房产权属转移的生效法律文书或
继承权公证书。因此,不论是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均需公证。不做公证,就需要提供
法院判决书等法律文书。 也正是如此,目前,房产继承人要么通过继承公证办理继承过户,要么通过法律
诉讼取得法院判决书办理继承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