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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状举证

答辩状举证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提起民事诉讼时,原告要承担举证的责任,而举证是有时间限制的,这个时间限制称为举证期限,民事诉讼举证期限由法院确定,那么超过举证期限未提交答辩状还可不可以举证的?下面由律图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2024-02-27 13:21:40 已帮助436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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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的答辩状属于举证吗?
答辩状是被告、被反诉人、被上诉人、被申诉人针对起诉状、反诉状、上诉状、再审申诉书的内容,在法定期限内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回答和辩驳的文书,是诉状中使用频率最高的文种之一。也就是说,答辩状也是当事人为自己一种辩解方式,其内容应该有提出自己所辩解的证据主张。属于一种举证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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