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赔偿专题 > 城镇连续居住多年 民事赔偿

城镇连续居住多年 民事赔偿

城镇连续居住多年 民事赔偿
国家机关因某种纰漏导致相关行为人无辜判刑的,在查明清楚后是需要对相关错判的行为人给予一定的补偿的,这种补偿就叫做刑事赔偿。刑事赔偿是有其相应的赔偿标准的,国家机关应按照相应的赔偿标准给予行为人刑事赔偿。刑事赔偿义务机关是指接受刑事赔偿请求、支付赔偿费用、参加赔偿诉讼的义务方。主要包括公安机关、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监狱管理机关。
2024-02-19 14:27:20 已帮助2370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在城镇居住满一年残疾赔偿金按照城镇标准赔偿吗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项第5条的规定,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农村人口在城镇务工或连续居住满一年的话,可以按城镇户口的标准计算。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