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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行使的几种情况
撤销权行使的几种情况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2-26 06:43:19
已帮助4201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行使撤销权
。”《
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规定了
可撤销合同
的情形:“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是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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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行使的几种情况
钱威
问题:因交通事故受伤,治疗时候使用自己的医保报销医药费,对方现在拒绝赔偿,这种情况还能打官司吗
需要处理的法律问题可以详细沟通下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债权人5年不行使撤销权有什么后果
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一般情况下,行政拘留怎样撤销案底
1、平常所说的“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违法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2、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在公安部门。案底,对曾受过刑事处罚又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影响重大。如曾因盗窃被判处过三年有期徒刑,释放后在五年内又犯盗窃罪,这称之为累犯,要从重处罚。当然,刑事犯罪案底也会对生活、工作造成一定影响。如,可能不适合某些工作。仅仅是刑事拘留而没有被刑事处罚的,其案底没有意义。行政拘留只是一种惩戒、教育手段,没有这种所谓的“案底”的。如果说有,也许仅仅存在于档案中。对于个人的工作、生活没有影响。所以,您也无需担心“行政拘留怎样撤销案底”一类的事情。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买卖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限3个月吗
买卖合同的撤销权,行使期限不是三个月,而是六个月,由于重大误解而签订的合同,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权的期限会长一些,要达到一年,订立买卖合同,要能够表达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合同的内容不能违法。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股权转让合同?
以下情况下可以撤销股权转让合同:1、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股权转让合同;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3、显失公平的合同;4、可以撤销股权转让合同其他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合同有没有法律规定
下列情况下合同可以撤销:一、合同是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合同是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三、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订立了合同 。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了合同的。五、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订立时显失公平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你好,问一下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呢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要具备下列条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2、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包括实施了处分财产的积极行为(无偿转让或明显低价)或者实施了放弃债权的消极行为;3、债务人的行为必须有害于债权;4、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5、撤销权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行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想咨询一下赠与合同撤销权行使
第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任意撤销。第二、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第三、赠与合同的法定解除。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着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解除赠与合同,不再履行赠与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合同的撤销权算是形成权的一种吗
合同的撤销权是形成权,法律关系会因一方意思表示而发生变化。撤销权都属于形成权,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也不例外,但其又是形成权中的一个特殊形式。因为形成权是直接能够发生法律关系变动的权利,受除斥期间的限制,而法律规定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必须通过诉讼或仲裁途径才能得以实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想问一下,关于可撤销的合同有哪些情况
1、重大误解。即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品种、质量、规格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的损失的。2、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它对利益受损方而言,并非自愿接受。其主要特征在于一方利用对方缺乏经验和紧迫而乘人之危。合同的公平与否,还应当以当事人之间的物质利益是否均衡加以判定,只有将主客观要件结合起来,才能正确认定显失公平问题。3、乘人之危。是指当事人一方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紧迫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明显不公平的条件,并做出违背其真意的意思表示。4、欺诈、胁迫。即一方当事人采用欺骗或实施不法行为给对方造成危难等手段,使对方做出违背真意的意思表示。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合同撤销权怎么行使呢
一、合同撤销权的行使主体关于撤销权的主体采取了有别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作法,采取区别制。1、因下列原因而导致合同可撤销的,其撤销权的主体为双方当事人:a.因重大误解订立的;b.在订立时显失公平的。2、因下列原因而导致合同可撤销的,其撤销权的主体为受损害方: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的。二、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方式对于撤销权如何行使,各国立法例不尽相同。一般而言,有如下三种:(1)以意思表示的方式为之。即撤销权人将撤销合同的意思告知相对人就可产生撤销合同的后果。(2)须以诉讼的方式为之。即当事人须向法院提起撤销合同的诉讼,经法院判决才可撤销合同。(3)区分不同的撤销事由而规定以意思表示或者诉讼方式为之。三、合同撤销权行使的期限,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1年,其起算点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四、行使撤销权后所引起的法律后果,撤销权人行使合同撤销权后,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处于无效状态。需要注意的是,合同被撤销后并不是不产生任何法律后果。合同被撤销后,当事人也要承担返还财产、折价补偿、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这也是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合同被撤销后的共同处理原则。具体而言存在如下几种措施:1、返还财产。适用于已经履行的合同,是指因该合同交付了财产的当事人对已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请求权,而已经接受财产的当事人则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包括所交付的财产及其孳息和所支付的费用;2、折价补偿。是指当事人对应当返还而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财产,予以折价补偿。不能返还,包括事实上不能返还和法律上不能返还两种情况。事实上不能返还,是指属于无形财产的专有技术、信息资料等,即使返还也已失去其原有的价值;法律上不能返还,是指财产已经转让给善意第三人,善意第三人对该财产已取得所有权。没有必要返还,主要是指当事人相互协商,认为不采用返还财产的方式对双方都有利,因而不必要返还;3、赔偿损失。是指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所遭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想了解一下对于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赡养民事调解协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六条下列调解协议,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调解协议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调解协议,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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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强吉律师
2024-06-22 10:35:21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在吗?
钱威律师
2024-06-20 02:32:29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
问题:车贷逾期。被悄悄拖走了。怎么办?
钱威律师
2024-06-18 22:43:46
你好,这边可以详细沟通的吗
问题:别人欠2800不还,说好的这个月18号还款,不还怎么办?
刘阳律师
2024-06-18 13:58:40
你好!这个利息太高了。
问题:卢律师,我弟弟民间借贷3万元?
钱威律师
2024-06-18 21:01:03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王律师我弟弟民借贷3万元,家里人都不知情,现在他本人已离世,这个借贷我们该怎么解决?
杜强吉律师
2024-06-16 19:17:52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前年,我给维他代理商钱了,他说货到给我货,最后又说没货了,不干了,钱也不退我一直说没钱,货也没给我?
吕美亮律师
2024-06-17 09:27:26
连带担保责任,需要担保人承担责任,然后你再追责。但是案件建议先跟律师了解下情况,有没有过担保期。
问题:帮别人担保,但别人乱搞,导致无力偿还贷款,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风险?
钱威律师
2024-06-14 19:19:25
你好,具体什么事情详细沟通一下
问题:借了别人20万高利息,8年了,对方会起诉我们吗,法院认定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6-14 09:21:04
如果共同债务归男方,对外需要承担共同债务,再进行追偿。
问题:夫妻离婚时约定债务归男方离婚后女方还需要承担倩务吗?
杜强吉律师
2024-06-12 21:49:20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货款利息约定多少合理?
吕美亮律师
2024-06-14 09:21:04
如果共同债务归男方,对外需要承担共同债务,再进行追偿。
问题:夫妻离婚时约定债务归男方离婚后女方还需要承担倩务吗?
杜强吉律师
2024-06-22 10:35:21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在吗?
钱威律师
2024-06-18 22:43:46
你好,这边可以详细沟通的吗
问题:别人欠2800不还,说好的这个月18号还款,不还怎么办?
杜强吉律师
2024-06-16 19: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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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前年,我给维他代理商钱了,他说货到给我货,最后又说没货了,不干了,钱也不退我一直说没钱,货也没给我?
吕美亮律师
2024-06-17 09:27:26
连带担保责任,需要担保人承担责任,然后你再追责。但是案件建议先跟律师了解下情况,有没有过担保期。
问题:帮别人担保,但别人乱搞,导致无力偿还贷款,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风险?
钱威律师
2024-06-14 19:19:25
你好,具体什么事情详细沟通一下
问题:借了别人20万高利息,8年了,对方会起诉我们吗,法院认定吗?
钱威律师
2024-06-20 02:32:29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
问题:车贷逾期。被悄悄拖走了。怎么办?
刘阳律师
2024-06-18 13:58:40
你好!这个利息太高了。
问题:卢律师,我弟弟民间借贷3万元?
钱威律师
2024-06-18 21:01:03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王律师我弟弟民借贷3万元,家里人都不知情,现在他本人已离世,这个借贷我们该怎么解决?
杜强吉律师
2024-06-12 21:49:20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货款利息约定多少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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