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代表作为法定代表人的代表,在取得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后,可以办理注销公司的手续。但是,法定代表人代表无权决定公司是否注销,股份或者有限公司的注销均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做出同意解散公司的决议书。 公司申请
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
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法人或
代理)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
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3、股东会、股东大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
清算报告; 4、《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5、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变更的登记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
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