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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生活中会伤人的动物

常见生活中会伤人的动物
平时走在路上,看到很多人养着宠物,特别是狗,甚至有的养了蛇等危险宠物,这些宠物都很可能出现动物伤人的情况,而且实践中发生了不少动物伤人的案例,遇到这样的情况,可以向其主人要求赔偿。但在动物致人损害案件中,很少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因为采用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赔偿额通常是受到限制的,而且原告不得主张“惩罚性赔偿”。
2024-03-02 10:21:01 已帮助184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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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常见的几种医疗纠纷协议

(1)医患赔偿协议。


医患赔偿协议是指发生医疗纠纷后,就医方对患方的赔偿问题签订协议。这种诉讼外就和解或曰“私了”的方式法律通常并不禁止,但应注意的是:


1、该种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包括:不得以这种方式了结构成刑事犯罪医疗事故罪的医疗纠纷;赔偿数额上不能显失公平。


2、即使签了这种协议,也不能剥夺患方就同一问题以后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权利。


(2)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


实施手术或复杂的临床检查前,需要由患者或家属或患者所在单位在医疗方已拟好的“同意书”上签字。笔者认为核种“同意书”的意义有两个方面:


患方签字后,表明医方实施手术、麻醉符合卫生法规规定的程序,即从等距离意义上表明医疗行为合法。


患方签字后,表明患方对该医疗措施的固有创伤及可能发生的医疗意外已经知晓,如确系医疗意外致使病人身体损害医疗方不承担法律责任。但该“同意书”不能免除医疗方的过失赔偿责任,医疗方不能认为只要患方在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上签了字,医方就可免除一切法律责任。


(3)医方通过与患方签订协议免除法定义务。


这种协议内容违法,是无效的,理由很简单:医方在医疗过程的业务注意义务是由法律、法规、规章、医疗操作规则明确规定的,是一种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根本不允许以任何方式变更或免除。


可见,患者如果有心要和院方私下协商处理医疗纠纷的话,那么自己要先了解一下当前的医疗纠纷,按照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可以获得的赔偿,避免院方在患者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的书面协议有侵害的患者的权益。如果存在以上这些情况,患者事后才知情的话,可以通过诉讼判定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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