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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

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保密义务是法律直接规定或劳动合同的附随义务,由于工作关系,劳动者知悉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在劳动合同终止后,劳动者的保密义务是延续的,不管用人单位是否与劳动者签订保密协议,劳动者都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否则,用人单位可以追究劳动者的侵权责任,竞业限制协议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的协议。
最新修订: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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