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处罚辩护专题 > 减刑的程序

减刑的程序

在我国《刑法》第78条的规定中,减刑是指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而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 减刑的程序为: (1)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予以减刑。 (2)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建议书裁定。 (3)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 法律依据: 《刑法》第78条 减刑是指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而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
最新修订:2024-03-0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