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行政赔偿方面,当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那么该行政机关就是赔偿义务机关。比如在一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为中出现侵权情况。如果是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导致侵权,这些共同行使职权的行政机关就构成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2)刑事赔偿方面,对于采取拘留措施的情况,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是赔偿义务机关。若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案件被撤销、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需承担赔偿责任。再审改判无罪时,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是赔偿义务机关。
提醒:确定赔偿义务机关情况复杂,不同案情对应不同解决方案,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