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暂缓拘留后要转为不拘留,需行政复议机关或法院撤销或变更原处罚决定,或被处罚人存在法定不执行拘留情形,仅暂缓程序本身无法直接转为不拘留。
法律解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暂缓拘留是在被处罚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并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后,公安机关暂时停止执行拘留。若要转为不拘留,有两种法定途径,一是行政复议机关或法院撤销原治安拘留处罚决定;二是将拘留处罚变更为其他处罚形式。另外,若被处罚人符合法定不执行拘留的情形,如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七十周岁以上、怀孕或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等,即便原处罚决定存在,也依法不予执行。不过,暂缓期间被处罚人需遵守规定,否则暂缓可能被取消并恢复执行。若您在治安拘留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