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商标侵权诉讼管辖地,先考虑级别管辖。若进行商标民事纠纷一审,优先选择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若有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基层人民法院,也可向其提起诉讼。
(二)再看地域管辖,可在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侵权行为地有多种情况,实施地涵盖制造、销售侵权商品等行为发生地;储藏地是大量或经常储存、隐匿侵权商品的地方;查封扣押地是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品的地点。
(三)当存在多个侵权行为地时,可从中选择一个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五十七条所规定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前款规定的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品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