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小股东可以根据《公司法》行使自己的权利:
1.股东知情权。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2.股东损害赔偿请求权。小股东可利用股东知情权,委托专业审计单位进行审计。
如果发现大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小股东可以以公司名义或者自己名义向相关责任人追偿。
3.股东会决议无效或撤销请求权。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4.股东行使退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