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要提起股东解散公司诉讼,在起诉前需确认公司确实存在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让股东利益受损且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情况,这是提起诉讼的前提。
(二)起诉时,准确将公司列为被告,其他股东列为第三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证据。起诉状要写清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证据要能证明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等情况。
(三)法院受理后,积极参与调解,若调解不成则配合审理程序。若法院判决公司解散,公司要按规定成立清算组,完成通知债权人、公告、清理财产等清算工作,最后办理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