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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违法转包欠款谁还

多次违法转包欠款谁还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2-24 09:24:59 已帮助215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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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违法转包欠款谁还

一是由实际承包人承担付款责任,理由是基于合同相对性原则,与材料供应商或机具出租人直接发生买卖或租赁合同关系的就是实际承包人,故权利人应向工程的实际承包人追索款项;
二是由工程的承包人即违法分包人或违法转包人承担付款责任,理由是该权利人的材料或机具是为承包人承包的工程提供的,承包人取得工程承包权后有无转包或分包,属承包人内部经营的问题,与权利人无关;
三是由工程的实际承包人承担直接的付款责任,由工程的承包人或违法分包人、违法转包人承担连带责任,理由是工程的实际承包人不仅取得了工程的实际承包资格,而且工程承包经营的盈亏结果也是由实际承包人负最终的责任,故实际承包人自应承担付款责任,至于违法分包人或违法转包人,因其是讼争工程的承包人,故因工程所需的欠款,其作为承包人应承担连带付款责任。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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