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范畴内,不能单纯地觉得谁先
提出离婚谁就是过错方。
离婚是基于
夫妻感情破裂等法定事由而发生的,并非由谁先提出离婚来决定。
法律所关注的是导致
离婚的原因以及行为是否构成过错。像
重婚、与他人
同居、实施
家庭暴力、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等行为,才是法律所认定的过错情形。
倘若一方仅仅是因为感情不和等正常原因而提出离婚,那并不构成过错。而另一方倘若存在上述法定过错行为,在
财产分割等方面可能会对无过错方给予适当的照顾,但不能直接就认定提出离婚的那一方是过错方。
总之,离婚的过错认定必须依据具体的法律事实和行为,不能一概而论地认为提出离婚的就是过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