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里,夫妻共同债务得由夫妻双方一起偿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说法,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有这几种情况。一种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产生的债务,像两人一起在借条上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认可这笔债务。还有为了家庭日常开销产生的债务,比如买菜、交水电费这些。另外,就算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所需,只要债权人能证明这笔钱是用在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上,或者是基于双方共同意愿借的,也算共同债务。
那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还呢?一般先用夫妻共同财产来还。要是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夫妻财产是各自管各自的,夫妻双方可以商量怎么还。要是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来判。
这里要提醒一下,就算夫妻之间有债务分担的协议,或者法院有相关判决,这也只是对夫妻两人有约束作用,不能用来对抗善意的债权人。也就是说,债权人还是可以要求夫妻中的任何一方把全部债务都还了。等一方把债还完后,可以根据之前的协议或者法院判决,向另一方追讨他该承担的那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