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通常被认定为继续犯。继续犯指的是针对同一对象的一个
犯罪行为,从开始实施到行为结束,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在一定时间内持续并存的
犯罪。
挪用公款罪体现为
行为人凭借职务之便,挪用公款供个人使用,包括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
数额较大用于营利活动,又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归还。在挪用公款之后,公款处于被非法占用的状态,直到归还或被追缴,这种不法状态在一定时间内一直存在,符合继续犯的特点。
因此,一般而言,挪用公款罪属于继续犯。不过,具体情形还得结合案件的实际细节以及法律规定进行综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