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债务分割得先区分债务性质。
要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就得一起偿还。按照我国民法典,夫妻一起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认可,这种共同表达要承担的债务,还有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开销借的债,都算共同债务。要是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财产是各管各的,那就先由夫妻两人商量怎么还;要是商量不拢,就由法院判决。法院通常会考虑双方经济情况、债务产生原因这些因素,合理划分两人承担债务的比例。
而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那自然就由这一方自己还。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借的、超出家庭日常开销所需的债务,一般不算共同债务。不过要是债权人能证明这笔钱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一起的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两人共同意愿借的,那就要另当别论。像一方没和对方商量,自己筹资去做经营,赚的钱也没用到家里,由此产生的债务就属于个人债务。
所以说,离婚时得先搞清楚债务到底是什么性质,然后再按对应的规则来分割。要是夫妻双方对债务分割有分歧,可以去法院起诉,让法院依法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