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定
聚众赌博主要依据以下几点:一是参与人数方面,通常组织 3 人及以上进行赌博,且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 5000 元以上,或者赌资数额累计达 5 万元以上,又或者参赌人数累计达 20 人以上,就属于聚众赌博;二是赌博方式方面,以营利为目的,有以下情形之一便属于聚众赌博,像组织 3 人以上赌博且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 5000 元以上,组织 3 人以上赌博且赌资数额累计达 5 万元以上,组织 3 人以上赌博且参赌人数累计达 20 人以上,以及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10 人以上前往境外赌博并从中
收取回扣、介绍费等。只要满足上述其中一个条件,就可判定为聚众赌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