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诈骗罪的举证主要要证明这些方面:其一,
借款人存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举动,像编造不实的
借款用途、给出
虚假的资
产证明等;其二,借款人具备
非法占有借款的意图,能从借款后的挥霍行为、藏匿资产等情形去推断;其三,借款人没有按照约定使用借款或者压根就没有归还的意愿,例如借款后
转移财产、拒绝沟通还款等。在
收集证据的时候,可以留存
借款合同、转账记录等书面
证据,还有与借款人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视听类资料,也可以找寻
证人证言,像了解借款过程的第三方等。要是有可能的话,可以申请对借款人的财产进行调查,以此来证明其非法占有借款的行为。总之,需要综合多方面的证据构建起完整的证据链,以便能支撑起民间借贷诈骗罪的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