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民间借贷纠纷里,第三人一般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的和无独立请求权的两类。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能在
诉讼过程中向法院提出独立的
诉讼请求,宣称对有争议的诉讼标的享有权利。
法院会对其诉讼请求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要是案件的处理结果跟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法院可以根据职权通知他参加诉讼,或者由案件的一方
当事人申请他加入。
他在诉讼中主要是协助一方当事人进行诉讼,不具备和本诉当事人一样的
诉讼权利,但可能要承担相应的
民事责任。
总之,第三人在民间借贷纠纷中的
处理方式得依据其具体状况来定,要按照法律规定和案件的实际情况来明确他的
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