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不涵盖以下几类:其一,一方的
婚前财产,此为婚前就已拥有的财产,属于
个人财产范畴;其二,一方因遭受
人身损害而获得的
赔偿或者补偿,像因
工伤获得的赔偿,是针对特定
人身伤害的补偿,归一方所有;其三,
遗嘱或者
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只归一方的财产,若清楚表明只给夫妻中的一方,就不属于
共同财产;其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例如男士的专用剃须刀等,主要用于个人生活,不被视为共同财产。
总而言之,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重点在于看财产取得的时间以及是否有明确的归属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