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法院不具备
管辖权,就得依照《
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置。
首先,
当事人能够提出
管辖权异议,向受理案件的法院阐述该法院无管辖权的缘由,法院会对异议展开审查并作出裁定。
倘若裁定异议成立,案件就会被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要是裁定异议不成立,当事人可以在法定时间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另外,有些案件在法律中明确规定了专属
管辖,也就是特定类型的案件只能由特定的法院来管辖,在这种情况下,即便当事人没有提出异议,没有管辖权的法院也应该把案件移送至有专属管辖权的法院。
总之,当法院没有管辖权时,借助管辖权异议等程序能够解决案件的管辖问题,从而
保证司法程序合法、公正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