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罪指的是以谋求盈利为目标,聚集众人进行赌博或者把赌博当作职业的行为。
构成赌博罪需具备这些条件:其一,以盈利为目的,也就是通过赌博来获取钱财或者其他实质利益;其二,
聚众赌博,即组织并召集多人参与赌博活动;其三,以赌博为业,将赌博当作主要的职业或者经常性的活动。
比如,在特定的场所组织多人开展纸牌、麻将等赌博活动,并且参与者主要是为了赢得钱财,就有很大可能构成赌博罪。
然而,倘若只是偶尔进行少量的带有娱乐性质的赌博行为,通常是不构成
犯罪的。
总之,判定是否构成赌博罪,关键在于是否具备盈利目的以及行为的性质和发生的频率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