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的
立案标准如下:将公款挪给个人使用,用于非法活动,且数额达到三万元及以上;把公款挪给个人使用,用于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数额在五万元及以上。
要留意,“
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等这类具体标准,在不同地区会因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另外,多次挪用公款却不归还的,挪用公款的数额要累计计算;若把公款给他人使用,使用人与挪用人共同谋划,指使或参与策划取得挪用款的,就以挪用公款罪的
共犯来定罪
处罚。
倘若涉嫌挪用公款,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如实陈述情况,并积极配合调查,这样有利于争取从轻或
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