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定故意损坏财物需从主观和客观两方面着手。
主观方面,
行为人有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意愿,也就是清楚自己的行为会致使财物受损,并且积极促成或任由这种结果出现。
客观上,实施了毁坏公私财物的举动,像砸坏物品、划破衣物之类的,并且财物受损达到一定程度,通常要达到一定的价值标准(不同地区的标准有所差异)。
比如,故意把他人价值 5000 元的手机砸坏,就有很大可能构成故意损坏财物罪。
要是仅仅因为一时的马虎而导致财物损坏,是不能被认定为故意损坏财物的。
总之,需要综合考量行为人的主观意愿以及客观行为和财物受损程度等因素,来判定是否为故意损坏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