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放弃
财产继承公证通常需携带这些材料前往
公证处:本人的
身份证以及户口簿等能证明身份的材料,以此来证明身份和与被
继承人的关系;被继承人的
死亡证明,像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证明等;被
继承的财产凭证,例如
房产证、存单等;
放弃继承的书面声明,要明确表明自愿放弃对特定财产的
继承权利,声明中应写明继承人姓名、被继承人姓名以及放弃继承的财产具体状况等;若委托他人办理,就需提供
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不同地区或者具体的公证事项在要求上可能会稍有不同,建议提前向当地公证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