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的对外
债务一般依以下原则处理:若债务是用于双方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那双方需共同承担清偿责任,像共同购置生活物资、共同投资经营等所负的债务就属于此类。
可要是债务是一方为满足个人私欲,像赌博、吸毒等而产生,且未用于共同生活,那就由该方个人承担清偿责任,另一方无需承担。
在实际中,通常得依据具体的债务用途以及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来综合评判和确定债务的承担方式。
倘若双方对
债务承担有约定,就按约定来。
但此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总之,要针对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从而合理确定同居期间的对外债务承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