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
挪用资金后有归还的意向,这种情况依然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不过在
量刑的时候可以把它当作从轻或减轻情节来考量。
挪用资金罪指的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凭借职务上的便利,把本单位资金挪作个人使用或者
借给他人,要是
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还没还,或者没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并且用于营利活动,又或者用于非法活动的这种行为。
要是能够主动归还资金,就说明其有悔改的表现,法院在量刑时会全面考虑
犯罪情节、挪用资金的数额以及归还的情况等因素,酌情对其从轻或
减轻处罚。
同时,还应该积极配合
司法机关的调查和处理,以争取获得从宽处理的机会。
但具体的处理结果还是得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由司法机关依法进行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