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通常先以
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
共同债务。
要是
共同财产不够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话,就由双方协商清偿;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进行判决。
共同债务包含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背负的
债务,以及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等。
然而,一方在
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除非
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
在处理共同债务时,一定要明确债务的性质和范围,以防因
债务问题而产生不必要的
纠纷。
同时,双方应依据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要是协商不了,还可以通过
诉讼的方式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