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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170万判几年未追回

挪用 170 万公款属于数额较大的状况。
依照《刑法》的规定,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且未退还的,要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未退还”涵盖主观上不想归还以及客观上无法归还这两种情况。
倘若挪用公款之后积极筹集资金准备归还,然而最终没能追回,在量刑的时候,法官会把其主观恶性、挪用公款的用途等因素综合起来,酌情进行判定。
通常来讲,可能会处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量刑范围之内,再结合具体的情节来确定最终的刑期。
不过,具体的判决必须结合案件的全部事实和证据,由法院依法作出。
最新修订:202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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