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属于严重的
违法犯罪行径。通常来讲,倘若单位知悉该员工有挪用公款的行为,就不该再让其担任原先的职务或者其他重要职务。这是因为挪用公款的行为对单位的利益以及
公共财产安全造成了损害,继续聘用的话,可能会致使单位遭遇更大的法律风险和
经济损失。
不过,到底是否继续聘用,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来进行考量,像该员工挪用公款的情节是轻是重、是否已经主动退还公款、是否有悔改的表现等等。要是其挪用公款的情节比较轻微,并且已经积极地弥补了损失,还表现出了悔改的意愿,那么单位可以依据实际情况谨慎地决定是否继续聘用,不过这依然得遵循相关的法律
法规以及单位内部的规定。
总之,按照原则,挪用公款的人不应该继续被聘用,但是具体的情况需要具体地去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