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指的是
国家工作人员,凭借职务上的便利,把公款挪作私用。具体包括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的公款
数额较大并用于营利活动,又或者挪用的公款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归还等行为。
判断合伙中是否构成挪用公款,要看
合伙人是否为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其行为是否符合上述挪用公款的情形。倘若合伙人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在合伙事务管理等职务方面的便利,将合伙资金挪用于个人的非法活动或营利活动等,并且达到相应的数额标准或时间要求,就有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
然而,若合伙人不是国家工作人员,通常不会构成挪用公款罪,可能会涉及其他与
民事或经济纠纷相关的法律问题。具体情形需依据实际事实和法律规定来进行判断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