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中,退回公款这一行为在
量刑时是可以被考虑
从轻处罚的。倘若挪用公款之后能够主动将全部或者大部分公款退回,那么法院在进行量刑时,会结合案件的其他情节,酌情对
刑罚进行减轻。例如,原本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上的
有期徒刑,由于积极退赃,就有可能降低到三年以上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等情况。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必然可以免罪,依然需要根据具体的挪用公款的数额、用途以及所造成的后果等因素进行综合判定。与此同时,退赃行为能够体现出
犯罪嫌疑人的悔罪态度,这对其后续的刑罚裁量有着重要的影响。总之,虽然退回公款有可能对量刑产生有利的影响,但是却无法改变挪用公款行为本身
违法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