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债务的偿还问题,关键在于区分债务性质,这直接关系到谁来还钱。
要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按照《民法典》的说法,夫妻得一起还这笔债。啥是夫妻共同债务呢?像夫妻两人一起签字借的钱,或者一方借了钱另一方后来认可的;还有一方在婚姻里为了家里日常开销借的钱,这些都算。要是夫妻俩的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财产是各归各的,那两人可以商量着怎么还。要是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来判。不过要清楚,这里不存在“优先偿还”,而是两人一起承担责任。
如果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那就自己还,另一方不用管。一般来说,一方结婚前借的钱,或者在婚姻里以个人名义借的钱,而且这笔钱超出了家庭日常开销,这就是个人债务。但有个例外,要是债主能证明这笔钱是用在夫妻共同生活、一起生产经营,或者是夫妻俩都同意借的,那就不属于个人债务了。
在离婚的时候,得先把债务搞清楚,看看是共同的还是个人的。要是债主为了这债务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做出判决。给大家提个建议,为了避免离婚后债务方面的麻烦,在婚姻里借钱最好夫妻双方都清楚并且签字,保留好相关的借款凭证和用途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