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赃物被第三方购得,需先判别第三方是否为
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需具备以下情况:其一,
受让人在受让该不动产或动产时处于善意状态;其二,以合理价格进行转让;其三,转让的不动产或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登记的已登记,无需登记的已交付给受让人。
若第三方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原所有权人就不能让第三方返还财产,而只能要求转让人给予
赔偿损失。
倘若第三方不满足善意取得的条件,像明知是赃物却仍购买,那么原所有权人有权利追回赃物,受让人应把赃物返还给原所有权人,其遭受的损失可向转让人(即出卖方)请求
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