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同案犯在逃时,能够把在案的
犯罪嫌疑人移送至检察院进行
审查起诉。
这种做法在法律范畴内被称作“分案处理”。
依据相关
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以及司法实践经验,倘若现有
证据足以明确在案犯罪嫌疑人的
犯罪事实,就不能因为同案犯在逃而对在案人员的
诉讼进程造成阻碍。
检察院可以对已被
侦查机关查清犯罪事实且证据确凿充分的在案犯罪嫌疑人展开审查起诉工作。
当然,在审查起诉以及后续的审判过程中,会依据在逃同案犯到案后的各种情况等因素,全面考量案件的处理结果是否需要进行调整。
比如,在逃同案犯到案后提供了新的证据,或者对案件的定性产生了影响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