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里,被挂靠人要不要担责、担什么责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依据《民法典》等相关规定,用挂靠形式搞道路运输经营的机动车,出事故造成损害且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时,挂靠人和被挂靠人要承担连带责任。
这样规定是为保护事故中受害人权益。被挂靠人既然允许别人用自己名义搞运输,还从中获利,就有义务管理监督挂靠车辆和人员。让其和挂靠人一起担责,能让受害人拿到更充分的赔偿。
比如车辆运营出事故,导致第三方伤亡或财产损失,受害人可以找挂靠人或被挂靠人单独索赔,也能让二者一起赔。要是受害人只起诉挂靠人,法院会根据情况追加被挂靠人为共同被告。
对被挂靠人来说,承担连带责任后可按与挂靠人的协议,向挂靠人追偿。要是协议里对责任承担有明确说法,就按约定处理赔偿。所以,无论是挂靠人、被挂靠人还是受害人,都要清楚这些法律规定,维护好自己权益。遇到复杂情况,也可进一步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