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诉讼类型:因法院行使司法职权外的行为或违法行使职权造成损害,可提起行政诉讼或国家赔偿程序,而对法院审判行为的异议走上诉或再审等司法救济途径。
(二)准备材料:明确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准备起诉状,要写清原告身份信息、被告为当地法院、诉讼请求、事实理由及证据材料。
(三)确定管辖法院:起诉当地法院通常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四)后续流程:提交材料后,法院会在法定期限内审查是否受理,受理后按法定程序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二)海关处理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起诉当地法院一般属于本辖区内重大、复杂案件,所以由上一级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