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只要父母所
立遗嘱满足法定的形式要件与实质要件,那么该
遗嘱就是有效的。
在形式要件方面,像
自书遗嘱就必须由遗嘱人亲自书写并签名,同时标注年、月、日;代书遗嘱得有两个以上
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且要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也要标注年、月、日等。
实质要件包含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具备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愿体现,遗嘱内容既不违反法律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等。
然而,倘若遗嘱存在
欺诈、
胁迫等情况,致使并非遗嘱人的真实意愿表达,又或者遗嘱内容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等,那么遗嘱就可能部分无效或者全部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