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民事纠纷里若毁坏他人财物,
赔偿得遵循特定规则。
首先得明确财物的损失范畴,涵盖财物的直接损失,也就是财物遭毁坏时的实际价值,这能通过市场评估、购买凭证等途径来确定。
倘若财物有着特殊意义或价值,像纪念物之类,或许还会涉及
精神损害赔偿,但这得满足一定条件,比如该物品对物主有特殊情感价值且这种情感价值被社会普遍认可。
此外,间接损失要是可预见的合理损失也得赔偿,例如因财物毁坏而引发的营业损失(要是用于营业的财物)。
在赔偿方式方面,既可以是金钱赔偿,也可以由双方协商以实物或劳务等方式进行赔偿,若协商不成,受损方能够通过
民事诉讼来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