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撤销协议和解除合同是常见的法律操作,但很多人容易把它们弄混。其实,这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处理方式也不一样。
先说可撤销协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是存在重大误解、一方欺诈、第三人欺诈且对方知情、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况,当事人能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协议。不过,撤销权有时间限制,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一般一年内行使(重大误解是九十日);要是受胁迫,从胁迫行为终止日起一年内行使。申请撤销时,得准备好能证明撤销事由的证据,像聊天记录、合同文本等,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提交申请。
再说合同解除,它分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约定解除就是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按合同里约定的条件来解除。法定解除是在出现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等情况时,当事人可解除合同。当事人想解除合同,要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时解除;若通知中写明债务人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没履行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要是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