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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让签认罪认罚是起诉了吗

签署认罪认罚并不一定意味着已经进入起诉程序。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中都有所体现。
审查起诉阶段,倘若检察院认定案件事实清晰,证据确凿且充分,并且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那么就会让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在这种情况下,案件或许处于即将起诉的状态,然而也有可能检察院仍在进行审查工作,尚未作出起诉的决定。
倘若检察院经过审查后决定起诉,便会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将与认罪认罚相关的材料一并移送至法院,法院在审判过程中会将认罪认罚情节作为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的考量因素;倘若检察院审查后认为不符合起诉的条件,也有可能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最新修订:2024-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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