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身损害赔偿中,遇到多等级伤残情况,就得确定综合伤残系数。就说九级伤残,一个九级伤残的系数是20%,要是有两个九级伤残,就得用附加指数的办法来算综合系数。
目前,多等级伤残的计算没有全国统一标准,不过实践里会参照相关规范。一般是以最高等级伤残赔偿比例为基础,其他伤残等级算附加指数。附加指数通常不超10%,所有附加指数加起来也不能超10%,综合伤残赔偿指数不能超100%。
对于两个九级伤残,一般是把最高的九级伤残系数20%当作基数,另一个九级伤残算附加指数,附加指数一般在2% - 5%。这样算下来,两个九级伤残综合系数大概在22% - 25% 。
但要注意,具体系数会受地区司法实践、法院裁量习惯影响。所以实际处理案件时,综合伤残系数到底是多少,得由法院结合具体情况,根据相关证据和规定来判定。要是遇到这类情况,可得多留意不同地区差异,也可以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