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物业
合同到期未予
续签,首要的是依照
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去处置相关事务。
从业主一方来讲,业主委员会得及时另行挑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方。
原本的物业服务企业需依照合同约定的退场流程,妥善做好交接事宜,像移交物业方面的相关资料以及设施设备等。
对于原本的物业服务企业而言,倘若在合同到期之后依然持续提供服务,并且业主也予以接受了,在司法实践当中或许会被认定为形成了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关系。
不过,这属于一种不稳定的状况,极易引发
纠纷。
要是原本的物业服务企业拒不退场,对新物业服务企业的入驻进行干扰等,业主委员会能够借助
诉讼等法律途径,要求其履行退场的义务,同时
赔偿因其拒不退场而导致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