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的认定并非仅仅由轻微
伤残鉴定证明的数量来决定。
从法律层面来讲,寻衅滋事指的是肆意进行挑衅,随意对他人进行殴打、骚扰,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抑或是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等行为,这类行为会严重破坏社会秩序。
倘若这些行为致使他人受到轻微伤,那么这只是构成寻衅滋事罪的一种情形
证据。
即便不存在轻微伤,只要满足寻衅滋事罪的其他
构成要件,像行为的恶劣程度、对社会秩序的严重破坏等,依旧有可能构成该罪。
对于轻微伤鉴定,只要有一个符合事实且能够证明
犯罪行为与伤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的鉴定,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作为
定罪量刑的依据,然而
司法机关会综合全案的证据进行判定,并非单纯依据鉴定的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