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
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针对
寻衅滋事案件,庭审结束后宣判的时间并非有固定且极为明确统一的标准。
若采用
简易程序审理案件,通常应在受理后的二十日之内审结;倘若可能判处的
有期徒刑超过三年,可延长至一个半月。
要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的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能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
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
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存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如交通极为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
犯罪集团案件;
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上一级人
民法院批准,能够延长三个月;若因特殊情况还需延长,需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